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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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成立之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因当时没有确定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
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把11月8日中国记协成立日确定为“记者节”,因为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中国记协的前身)后,60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确定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为记者节,可以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对于全国的新闻工作者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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