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政府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签下“军令状”即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任务书,全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进入“倒计时”,各相关部门朝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人人都能受到教育,人人都享有就业机会,人人都能得到法律服务,人人都能得到社会扶助,人人生活都有明显改善的方向努力,日前,《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补充实施意见》又正式出台,标志着天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从即日起进入高标准创建阶段,到2006年底以前,天津市残疾人工作将走在全国前列,残疾人生活水平将得到全面提高。
到2006年底前,天津市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目标。全市建立起较完善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基层社区为每一名持证残疾人建立康复档案,并根据需要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建立完善的各层次残疾人学生的助学制度,高水平、高质量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使可以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留率达到天津市普通义务教育同等水平,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教育工作,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满足各类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要求,使视力、听力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到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同等水平。
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力度,实行地税代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努力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同等拥有就业岗位”的目标;有农业的12个区县认真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安居计划,使1284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陋房屋全部得到翻新和修缮,并及时解决新出现的残疾人危陋房屋问题,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城区和主要城镇基本实现道路、建筑物和交流的无障碍,为全国提供示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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