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老兵近日在东京高等法院,首次为日本遗弃化学武器受害诉讼案中国原告出庭作证,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侵华日军使用和遗弃化学武器害人事件有了新的认识。
日军在二战中曾大量生产并使用化学武器。仅到目前为止已查明二战中日军制造的毒气就有7375吨,充填的毒气弹有211万发,其中很大一部分配备到中国。日军在战争中使用毒气杀害了众多中国人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日军侵华战争期间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让中国人民的生命以及生存环境受到严重的危害,2000多人在这些化学弹、化学制剂被发现的过程当中中毒伤亡。直到现在,因日军隐藏的毒气引起的中国人受害事件还没有断绝。
日本政府尽管与中国政府在1999年7月就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承诺对在中国遗弃的化学武器负有安全处理的义务,但是对遗弃化学武器的受害者却没有采取任何赔偿救助措施。
为了讨还历史公道,从1996年开始,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中国受害人就向日本政府提出了索赔诉讼。然而8年过去了,日本政府内某些势力并没有正视历史并承担应尽的责任。
一个对历史不负责任的政府,也是一个对现在和未来不负责任的政府。
事实上,二战结束近60年了,但是日本政府内某些势力对当年的侵略行径依然不思悔改:参拜靖国神社,篡改教科书,逃脱战争赔偿……这些掩盖历史事实、推卸战争责任的做法,严重阻碍了中日两国官方及民间的正常交往。
影响中日关系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日本如何正确对待历史(这其中就包括如何看待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问题),而承认历史事实正是中日友好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日本需要对当年发动的侵华战争进行深刻反省,明确加害者的战争责任,并勇于承担起责任来,坦诚地反省自己的罪错。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
令人遗憾的是,日本政府在对待受害人索赔问题方面,缺乏起码的真诚和必要的勇气。在那场侵华战争中,日本使用细菌和化学武器、强征中国劳工、强征慰安妇等等令人发指的野蛮行径,给中国人民带来了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理所当然会受到中国人民的起诉。
本质上而言,这种诉讼不仅仅是要维护那些受害者的利益,而且要让日本的民众了解日军侵华战争中遗留的化学武器仍然威胁着中国无辜的百姓这个事实,是对中日之间一个历史问题的澄清——对于日本来说,是否承认历史、承担历史责任,体现了日本政府对其民族历史和政治走向的选择;而作为中国人,调查和控诉日军遗留化学武器罪行,为自己民族历史上那段惨绝人寰的历史伸张正义,这是义不容辞的对历史事实的尊重,也将警示热爱和平的全世界人民珍惜和平。
这种诉讼的最大意义在于讨还历史公道,让历史真相得以揭露,让正义声音得以传播,让法庭见证战争的罪恶,让日本正视其战争犯罪的事实,还受难者应有的尊严。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侵华日军老兵走上法庭为中国受害者作证,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诉讼的目的。正如曾19次来华谢罪的原侵华日军59师团士兵盐谷保芳所言,我们日本人只有从心理上对战争罪行进行反省,才有助于中日两国的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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