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以来,山西、四川、重庆、浙江等地连续发生多起特大和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达140多人。水上交通安全问题引起了人们极大关注。11月14日,在此间召开的2004年全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强调,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必须逐步淘汰低标准船舶。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船舶、尤其是客渡船舶远没有实现标准化管理,客渡船技术含
量低,安全系数低。乡镇船厂滩涂造船数量较多,非运输船舶,特别是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现象比较严重。航运公司对挂靠船舶疏于管理,致使个体运输船舶事故多,船舶事故率居高不下。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给有关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造成了极大困难,更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徐祖远认为,要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必须把控制和消除低标准航运作为基础工作。他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固化经验,并长期坚持下去,这就是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办法。控制和消除低标准航运,首先需要强化责任链,把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租赁人,造船厂及设备供应商,船级社和各地船舶检验机构,交通、港口等政府主管机关和海事机构,船员,保险人、银行金融业,托运人乃至新闻媒体等都作为责任一方,共同努力来控制和消除低标准船舶。
徐祖远举例说:拿造船厂来说,只要我们船检机构和验船师严格把关,不符合适检条件的船坚决不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坚决不发证,我们就能促使造船厂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技术条件和质量水平。
徐祖远说,对于船舶公司,则要加强ISM的审核。现在越来越多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相分离,这是符合规模化生产发展方向的。同时还要把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状况予以公布,使得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包括保险人、融资人、货物托运人都能够掌握信息,了解风险,出于他们的利益所在,他们就会自觉地抵制低标准船舶和航运,从而使责任链发挥作用。对于低标准的船舶公司及船舶管理公司,ISM审核一定要把好关,每年要把一定数量的低标准船舶公司或船舶管理公司列入跟踪或淘汰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但徐祖远认为,消除低标准船舶难度很大。他说:当然,考虑到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消除低标准船舶、控制低标准航运将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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