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11月2日晚上10点10分左右,江苏涟水县郑梁梅中学高三学生肖轼(化名)已上完晚自习,和朋友推着自行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只要再走几十米,就可以拐向通往村子的小路了。这时,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从身后将他撞飞———肖轼当场死亡。引人注意的是,撞死肖轼的车竟是涟水县委的“苏HN0011”号公车,而驾驶该公车的人正是涟水县委副书记侯继海,而他撞人后并没有停车。涟水县委日前证实,侯当时“私驾公车”是要去淮安市给父亲祝寿。11月17日,侯继海被淮安市委正式免职。但是,被称为社会肿瘤的“私驾公车”现
象能否就此绝迹呢?
高三男生瞬间被撞飞
“我和肖轼推着自行车走在路的右边,我们相距半臂的距离,他在左,我在右,突然我的左手被一个硬的东西撞了一下,再看肖轼,就没有了,几秒钟后,我才反应过来,肖轼被汽车撞飞了……”李恒(化名)低着头,难过地向记者讲述肖轼被撞死的情形。肖轼曾是他最好的朋友,怕记者听不懂,他把这句话重复了两遍。他的母亲说,别人一问这件事,李恒总是用这句话作为回答的开头。
高三男生被撞出十多米
11月2日晚9点40分,江苏淮安市涟水县郑梁梅中学高三年级下晚自习了,李恒收拾好作业与书本,出门推着自行车往回走。他的家在城郊的南堆大队(当地人称三大队),属于涟城镇黄河社区居委会,离学校有四五公里远。他的自行车坏了,只能推着走,走出大约1公里远,与他同村同校同年级但不同班的肖轼骑着自行车追上了他。“肖轼和我是很好的朋友,我们都是19岁,从小一起长大,处得很投机。”肖轼坚持要与李恒一起推着自行车回家。“天很黑,肖轼陪我一起推着自行车走,我挺感激他的。”
从县城内的郑梁梅中学回南堆大队,有两条路,一条近些,但路况不大好,另一条是走淮涟公路,稍远些,但路况较好。平时,李恒爱走近路,肖轼则习惯走淮涟公路。这天,两人推着自行车选择了走淮涟公路。过了城南加油站,公路上就没有了路灯,而当天的夜比较黑。李恒与肖轼上身都穿着白绿相间的校服,一路上“有说有笑”。“我们都遵守了交通规则,我们都走在右侧白线以外。”李恒一再强调说。
“撞肖轼的那辆轿车是从我们身后开来的,好像是没开车灯吧,反正我事先根本没觉察到有车靠近我们。我们谁也没意识到车向我们撞来,肖轼被撞飞时,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只听到‘嘭’的一声,同时感觉左手被碰了一下,有点疼,然后就发现肖轼不见了。”李恒估计,大约10点10分左右,他们走到淮涟公路上的事发地点,这里离拐向村子的小路只有三四十米了。记者根据目击者的实地指认,发现此处距“76公里”路碑(路碑标识为“苏309[指309省道]76公里”)有十几米,路对面有一家小型服装厂和一家小型面粉厂。
撞飞高三学生肖轼的这辆轿车,后来被涟水县委办公室主任陈照新证实是辆黑色帕萨特,车号为苏HN0011,是涟水县委为县委副书记侯继海配备的公车,并且,当时的驾车者就是侯继海本人。“肖轼被撞飞了起码七八米远。”这是李恒的说法。但另一位目击者判断,“至少被撞飞十几米”。记者根据目击者的指认,从李恒摔下的自行车处算起,至肖轼死亡处,大约有20米左右。
车祸发生后,李恒的父亲害怕再出事,开始每天接儿子下晚自习。他认为,那天出事时,如果走在左边的是李恒,死的就是李恒,而不是肖轼。李恒自己也有许多天沉默寡言,他总在作着种种假设,比如那天走得再快1分钟,就拐向回村里的路了,还比如那天自己的自行车没坏,他和肖轼就会早些回家,不会出事。但李恒更多的是想不通,路面有10余米宽,车又稀少,那辆轿车怎么会撞上走在路边的好友肖轼呢?
目击者大喊肇事车没停
据说,肖轼被撞飞后,跟在轿车后的一辆大卡车很快驶过该段路面,车斗子挂住了肖轼刚被撞飞的自行车。李恒拼命往前追,同时用最大的嗓门一遍遍喊“停车”,但大卡车和小轿车都没有停下。大卡车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看不见肇事的小轿车,更没有机会看清小轿车的车牌号。“我追了至少20多米,喊了好多声,追不上,担心肖轼的伤势,就回头了。”
李恒在路上找到被撞后的肖轼时,不禁呆了,刚才还谈笑风生的肖轼“在路边仰面朝天地躺着,嘴角流着血”,“我使劲喊他的名字,他不睬我,我只看到他右手手指微微动了一下,就再没见他动过”。目击者陈学军说他永远忘不了那凄惨的一幕:那个学生头朝南,脚朝北直躺着,一动不动,头下面有一摊血。
李恒叫肖轼不醒,立即奔向面粉厂大门,使劲敲门,要求借电话拨打120急救电话。面粉厂看门人陈学军被叫醒后,因门房无电话只得急敲隔壁女老板的门,女老板应声后,陈学军很快跑到几十米外的车祸现场。他说:“现场除了死者和一辆倒着的自行车外,没看到肇事车。”被敲醒的女老板比陈稍晚一两分钟也赶到现场,但因为害怕,没有靠近肖轼。她说:“我出去时撞人的车子肯定不在现场,只看见那个小孩躺在地上。”
李恒因等不及女老板穿衣服,立即拼命般地向东跑去。东边百米外有一家小杂货店,是南堆大队村民开的。李恒敲开小店的门,自己拨了两遍120,但慌乱中没拨通。小店的男主人简单地问清情况后,帮忙拨通了120。在李恒又转身向肖轼处奔去后,小店男主人也披衣出门,急急向南堆大队肖轼家跑去。据李恒说,他经过肖轼处时,看门人(陈学军)和一个女的(女老板)都在现场了,他喊了一声“你们帮我看一下现场”,就奔向约1公里外的南堆大队向肖轼父母报信。
“那辆轿车撞了肖轼,动静那么大,肖轼的自行车也被撞飞,开轿车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但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开,速度很快。”李恒气愤地说。记者向多位有多年开车经验的轿车司机咨询,他们都认为车把人撞飞十多米,驾驶员一般情况下不会察觉不到。一位熟悉交通法规的南京市交警也持同样的看法,他并且认为,如明知撞人还不停车,属逃逸行为,有故意破坏现场之嫌。与之相反,因担心过往车辆不小心碾轧肖轼尸体,破坏车祸现场,陈学军和女老板在救护车赶来前,一直守着肖轼。那位女老板在现场焦急地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撞了人不停车,我当时也气愤!”她说。
多位目击者证实,事发约15至20分钟后,救护车赶来。“在救护车上,医生就说肖轼已经不行了。到了县人民医院,抢救人员只检查了肖轼的心跳、呼吸等,就宣布死亡了。实际上医生基本没抢救,因为没法抢救了,人当场就被撞死了。”肖轼的父亲肖健(化名)说。
肇事公车返回车祸现场
据陈学军回忆,李恒敲门后约两分钟,他就到了现场,在现场站了10多分钟后,发现一辆黑色轿车从东边(县城方向)开来,并停在李恒摔倒的自行车旁。他注意到了这个车的车牌号,“是涟水车牌,尾号为‘0011’”。上文提到的女老板也证实了这点,她说她比陈学军迟到现场一些,但也站了10分钟左右,才看见黑色轿车开来。她也证实,此车正是“11号车”。他们共同推算,此车到现场时,距离发生车祸“至少有15分钟”。“轿车里下来两个人,好像都是男的,都穿着西服,都胖胖的。两人四处看,像是在找伤者。我就以为这辆车是警车,我还和他们说了话了呢,我用手一指,说‘人在这边呢’。这时救护车就开过来了,他们两个人帮助医护人员,一起将那个小孩(指肖轼)抬上救护车。这时我以为这车是见义勇为、义务救人的车。”陈学军回忆。女老板也证实轿车中下来的是两个人,但没有看清楚两人面貌。
李恒的父亲证实,他当晚11点后到现场时,发现“11号车”仍停在那里,几名穿制服的交警正撑着皮尺,在量一些什么。陈学军说,大约在急救车开走20分钟后,警车才来到现场,是辆有警灯的面包车,没鸣警笛,只闪着警灯。“他们勘察现场时,来回量轿车与死者摔倒处的距离。我当时很诧异,警察干吗老从‘救人的车’那里量起呢?还老对着这车拍照片?第二天我才听说这车就是撞人的车。”这些目击者证明,次日,警方向他们了解了当时的目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