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新华日报》报道,最近,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徐国健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60万元,8000美元,接受礼金10万元。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徐国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的情况下,顶风违纪,大肆收受贿赂和礼金,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受贿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国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江苏省人大代表职务;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徐国健已于2004年6月被免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委员职务。
另据报道,经过扬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到会委员表决,一致同意罢免徐国健的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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