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公开悬赏缉拿刘招华等五名大毒贩后,社会各界群众反响强烈,并积极提供了一批线索。现经公安机关核实发现,刘招华与相关涉案人员周倩、李华、周杰曾落脚广西桂林并可能逃往广东等地。广东省公安厅于12月3日公开通缉上述4名重大在逃涉毒犯罪嫌疑人。
1999年11月,公安部指挥破获“7·28”特大贩毒案,在广东省广州市查获冰毒12.36吨。经查,该案所查获的冰毒系刘招华伙同他人在宁夏银川设厂制造的。据广东警方公布,涉嫌“7·28”特大贩毒案在逃的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主要有如下特征:
刘招华,男,化名李森青,1965年3月5日出生,福建省宁德福安人,身高1.70米,体形较胖,右眉上方有一伤疤,其在桂林市落脚的身份为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李森青身份证,住广西全州县全州镇民主路221号。身份证号:452323196808162576。
周倩,女,刘招华的妻子,身份证号:452323197009162582。
李华,男,住广西全州县全州镇黄中路95号,身份证号:452323106912162576。
周杰,男,福建人,刘招华的表弟,住广西全州县全州镇穿心巷8号,身份证号:452323197108092591。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如知悉刘招华、周倩、李华、周杰情况和逃跑去向或藏匿处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现以上人员线索的公民,可拨打当地“110”报警电话或广东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0-83110906进行举报,对提供准确线索抓获以上人员的,将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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