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孟娜许林贵) 2004年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中国宪法的第一年。一方面,中国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另一方面,一些明显有悖公民权利的事件又被承载民意的传媒频频曝光。
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刘文宗在“世界人权日”之际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其实并不矛盾,而是政府部门和全社会人权意识
普遍增强的结果。政府部门把更多涉及公民权利的事务公开,开门纳谏,使老百姓充分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权利。
刘文宗认为:“社会公众和媒体对关系老百姓利益的问题表现出很高热情,政府和执法机关闻过则改、迅速行动,有力地保障了不同人群的权利,其实就是对‘人权入宪’的最好践行。”
人事部今年曾出台一项规定草案,“禁止艾滋病毒携带者报考公务员”,当即引起公众普遍批评,认为是对病毒携带者的“公开歧视”。人事部吸取民意,11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稿,对8月的第一稿做出一处重大修改,即取消了对艾滋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录用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今年12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者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在法律层面为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保障,是继去年温总理为农民讨工钱之后,为农民工工资保障建立了一个长效机制。”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陈为典说。在司法领域,超期羁押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最高人民检察院从5月起对此开展全国性专项活动,到10月底,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区、市实现了公、检、法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3年以上严重超期羁押在全国杜绝,中国的超期羁押人数降到了历史最低。“尊重和保障人权”年初被载入宪法之时,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年把“保障人权”解释为“保障所有人作为人的所有权利”,“无论他是普通的农民、工人,还是病毒携带者、犯人、乞丐”。
走向国际化大都市的首都北京曾提出在闹市设立“禁乞区”。设想提出后,舆论哗然,很多人认为行乞是一个人生存方式的选择,乞丐也有行乞的权利。最后北京市做出决定:不设“禁乞区”。
岁末,人权专家盘点这一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时认为,秉承“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中国政府一年来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减轻民负、实行民主上所做的大量工作,就是对“保障人权”的最好注解。
2004年初,中国宣布将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5年内取消农业税。这使9亿农业人口一年减轻负担70亿元。由于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2004年农民出售农产品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出现了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态势。
陈为典说,政府的措施切实提高了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水平,这是最大的人权保护,体现了中国始终把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的一贯立场。为遏制艾滋病这个“人类杀手”在中国的蔓延,中央财政今年投入8.1亿元用于艾滋病防治,是去年的两倍多。从今年起,政府还在全国范围内为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目前已有1万多名病人受益。在艾滋病流行重点地区,政府提供免费血液检测,对因艾滋病致孤儿童实行免费上学等政策。
11月30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前往北京佑安医院,看望艾滋病人并与他们握手。世界卫生组织官员说,这一举动“显示出中国政府防治艾滋病的政治决心”。2004年,《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取代了《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开始正式施行。新规范删除了“不准”、“不得”等用语和规定,增加了服刑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发型等规定。分析家指出,新规范更多地彰显出人性化色彩,更注重对人权的保护。
酝酿多年的行政许可法在2004年正式实施,是中国继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分析家指出,这部法律的出台使政府行政审批的权限大大缩小,行政行为更加透明,将成为普通民众维护自身经济和社会权益的利器。
陈为典指出,中国政府在充分保护公民权利方面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安全事故持续高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巨大;假冒伪劣依然猖獗,食品安全形势令人担忧;公职人员职务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事情还时有发生……但他同时强调,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宪法准则,中国政府在保障人权方面所做的努力只会增强,不会削弱,过去一年的人权进步更表明了中国政府“保障所有人作为人的所有权利”的决心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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