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决定,从14日起展开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煤炭安全生产方面要求:凡国有煤矿超能力生产的,一经发现立即整顿,集团公司和生产矿井行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立即停职。
今年前11个月,河南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5935起,死亡5702人,同比减少事故12450起,同比少死亡113人。虽然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去年较大幅度下降的基础上又有所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多发、集中发生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控制,工矿商贸企业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前11个月,河南煤矿共发生事故125起,死亡37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2.5%和52.6%,特别是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接连发生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鲁山县新生煤矿“11·11”两起特别重大的事故,影响恶劣。
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介绍,目前河南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但煤电油运非常紧张,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超能力生产者和冒险蛮干的现象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冬春季节干燥,用火用电增加等,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这次安全大检查,河南省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出台了过硬措施。除严查国有煤矿超能力生产外,还明确:小煤矿安全生产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凡一个乡发现一处、一个县发现两处私自复工或者死灰复燃的,县长、乡长立即停职;对高、突矿井没有建立抽放和监测系统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要一律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历史上有过“瓦斯动力现象”但未按突出矿井管理的,要立即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未做出鉴定结果之前,一律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把采掘平衡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确保煤炭采掘平衡。凡瓦斯超限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立即处置;对瓦斯超限作业的,一律比照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此外,河南省将对正处于产、运、销旺季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继续予以高度关注,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流通安全监管;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防范,制订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双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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