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截至11月中旬,北京市建筑市场2002年以前遗留的30亿元民工工资已全部偿还,2003年劳务费支付率达到99.3%。2004年北京市将不产生新的民工欠薪,让农民工拿到全额工资愉快返乡。
北京市建委发言人王银成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发生新的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市建委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强制要求新进京企业及已经造成拖欠的企业建立预留账户,同时配合其他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援助站、企业备案制度等长效机制,杜绝新的拖欠问题的发生。据介绍,为保证农民工工资资金来源,北京市建委规定从竣工工程备案、工程立项、开工审批着手,强化对建设资金的落实。对开发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劳务分包款严重的单位将限制新工程开工、参加招投标,同时降低资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对专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强化用工管理工作,由于管理工作不落实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要限期整顿、停止承接新工程,严重的将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清出北京的建筑市场。
11月上旬,北京市劳动、建委、工会等政府机构联合发出通知,从2004年11月15日到2005年2月10日,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劳务费支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维权保障和依法组建工会情况。北京市还将在2005年尝试市、区建委两级分工的新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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