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胡安福今天在“2004年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透露,从今年11月至明年11月底,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
据胡安福介绍,“山鹰”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有七个方面:侵犯食品、卫生生活用品、药品、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专用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发生在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商品批发市场、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的严重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国内知名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侵权犯罪案件;严重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屡查屡犯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案件;跨国(境)、国际影响恶劣的侵犯商标专用权涉外犯罪案件;其他影响恶劣、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大要案件。
他表示,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相对集中和国际影响较大的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陕西等15个省区市将成为公安机关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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