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工作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有着光荣的优良传统。建国55年来,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积累了大量的公安保卫历史文物资料。为了系统地全面展示这些文物资料,弘扬人民公安的优良传统,传承警察文化,彰显忠诚本色,公安部将在北京筹建中国警察博物馆。为此向全国各界公开征集下列公安保卫文物、资料:
一、在党的各个历史时期,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关于党的政治保卫、公安保卫工作的指示、批示等有关文件、资料。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和各革命根据地政治保卫局(处、分局)、肃反委员会以及民警和刑事侦探机构的有关文件、布告、路条和其它资料;邓发、欧阳毅、李克农、钱壮飞、李一氓、汪金祥等领导同志的照片、书写或签发的文件、使用的武器装备、生活用品等。
三、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根据地社会部、保卫部、锄奸部、公安局、保安处开展锄奸保卫工作的文件、布告、照片和其它资料以及使用的武器装备、生活用品等。
四、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建立人民公安机关,开展公安保卫工作,防范和打击敌特分子破坏活动的文件、布告(通告)、照片和其它资料以及使用的武器装备、生活用品等。接管旧警察机构,处置旧警察的情况材料和照片。培训公安保卫干部的工作资料、照片、学习笔记本、同学录等。
五、建国以来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接见公安民警的照片及相关物品。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或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安机关先进单位和英雄模范人物的相关照片及物品。
六、公安部历任部长、副部长的工作、生活照片,手稿,部分实物。
七、建国以来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实物,参加各种国家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证件等。
八、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在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不断进步、不断提高的交通、消防、刑侦、技侦、通讯等警用装备(小件实物,照片、模型)。
九、公安民警扑救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有关材料、照片、实物等。
十、20世纪80年代以前人民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张贴各类布告、公告、通缉令、戒严令等宣传品。
十一、国际间警务交流礼品、纪念品、资料。
此外,清末现代警察制度始建初期,能反映警察职业特点、反映历史沿袭发展的、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散存民间的各类资料、实物;民国时期旧警察局的警用标记、器材、照片、文件和其它资料等,也在征集之列。
我们热忱地欢迎曾经从事公安保卫工作的老同志和社会各界、海内外朋友通过捐赠或有偿转让等形式,把上述文物和资料提供给筹建中的中国警察博物馆。中国警察博物馆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文物、资料的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纪念品,并在展示时标明捐赠者姓名。同时也欢迎各地提供上述文物、资料的线索,对贡献显著者将给予奖励。相关文物、资料可直接送到当地公安机关转送公安部,也可直接寄送公安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中国警察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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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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