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会议认为,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中国高速公路步入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到2003年底,通车里程已达2.97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初步形成了首都连接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地区的高速公路通道,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高速公路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制订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对于确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高速公路网规划与实施,一是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高速公路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使公路建设与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人口布局相衔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便捷、安全出行的要求。
二是必须着眼于各类运输方式的总体布局。处理好高速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通过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发挥运输体系的综合效益。
三是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根据需要与条件,区别轻重缓急,确保重点,保障建设资金投入和使用效益,提高公路的运营效率。
四是必须高度重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积极推广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建设质量,降低建设成本。
五是必须集约利用国土资源。要通过优化设计,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六是必须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和机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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