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资本市场藏污纳垢,有多少黑幕,天知道!
近日,伊利股份董事长郑俊怀等5名高管人员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用于个人谋利被刑事拘留。按照某种过时的俗成,法院没有审结的要案,正经传媒不得“炒作”,对于伊利丑闻,新华社摆出了追踪到底架式,看来,资本市场之阴暗,已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中国内地资本市场黑幕重重有社会原因。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相关各方曾经共襄神话制造与丑闻掩盖。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史美伦女士旗帜鲜明地主张强化监管,一度,多数人就认为她要为股票市场熊市负责。然而,假的就是假的,伪装终将蜕尽。事实无可争辩地证明,虚假繁荣遗祸无穷——既严重戕害了公平,又堵死了效率之路。
对此,在零和博弈中天然处于弱势状态的广大投资者最早幡然觉悟,认清了股市面目后,他们中的多数人呼吁政府职能部门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而不要顾及丑闻曝光对市场造成的所谓负面影响。道理显而易见,起码在现阶段的中国内地股市,试图兼顾公平和效率属于奢侈愿望;在掠夺和欺诈早已溃烂成路人掩鼻大毒瘤的语境下,再喋喋不休言说“于发展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就是对为非作歹的纵容。
必须指出,面对广大投资者的呼吁,监管部门反映缓慢。直到最近一段时间,被统称为管理层的多个政府部门方显露出开始联手整治市场环境迹象。此次伊利股份郑俊怀等人被刑拘,固然是管理层权衡利弊后不再“投鼠忌器”的结果,但类似行动能走多远?会不会如舆论所期盼的那样,演进为一场监管和刑罚风暴?不妨拭目以待。
在成文法体系下,行政监管和法律调整必须按照条文执行。此为基本原则,如果扭捏作态,那就什么也甭想干了。从新华社电讯可以读出,郑俊怀以及多名伊利股份高管涉案成因较为复杂。郑俊怀等人涉嫌挪用巨额资金,用途可能与对上市公司进行MBO有关。MBO是一个是非含糊的区域,如经济生活中诸多事物一样,不乏多角度判断空间。但是,既然最近一年多时间里,国资管理部门逐步明确了MBO禁止性规定,郑俊怀等人如果依然大做资金游戏,动用公有资金收购公有股权就是违规,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挪用要件要求就是犯罪,没有什么可以含糊对待的余地。
从此次对伊利股份事件的处置做法能够看到,在至今为止的治理惯性之下,刑事拘留伊利股份这样的国资控股上市公司、行业与地方龙头企业高管人员,系从中央到地方多个部门会商的结果。显然,这样的会商方式需要改变,应该转为各部门充分进行信息沟通、共享,但各司其职、依法行事的常规模式。
就证监会作用而言,此次稽查发现郑俊怀等人涉嫌犯罪事实,尚不是日常监管的自然结果。如果不是今年六月中旬,伊利股份上演罢免要求单独审计公司投资项目独立董事闹剧,有可能证监会还不会派调查组进入公司稽查,这一大丑闻的盖子未必会被揭开。过去,已有为数不少上市公司是酿成恶劣后果之后才自动曝光的,作为直接监管着,证监会有责任将作奸犯科者抓个正着,并预防犯罪。
此次刑拘郑俊怀等人由内蒙古反贪部门出面,但明显不是他们独立调查后作出的决定。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检察反贪部门负有打击资本市场犯罪的责任,但至今为止,司法独立、主动介入相关犯罪调查的十分罕见。作为一种执法意识,相关部门对于影响社会治安的恶性案件较为重视,对资本市场犯罪却明显重视不足。须知,在宪法规定保护国有资产和公民合法财产制度下,资本市场犯罪同样重大,有关部门不积极作为严重有违纳税人的委托。
惩处资本市场犯罪需要提高法律效率。相关部门要积极作为之外,鉴于资本市场犯罪特殊性,以及遏制需要刻不容缓,有必要针对既有的种种犯罪表现,作出专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定。最近,有媒体透露,证监会拟建议全国人大增加两项刑罪,一个是挪用客户资产罪,另一个是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罪。在实现专门立法之前,于法律修订中,有针对性地考虑打击资本市场犯罪的实际需要,不失为一个办法。
内中诸多黑幕天怒人怨,惟有让更多的伊利丑闻曝光天下、接受刑罚,方能挽救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正在塌陷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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