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央有关部门了解到,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日前基本完成,全国共有8000余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辞去或被免去所兼职务。
这次专项清理工作是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2004年年初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来进行的。按照规定,全国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职务和企业负责人兼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应当进行清理的有8400余人。截至11月底,已经清理了8000余人,清理率达95%。天津、河北、辽宁、浙江、江西、山东、安徽、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青海、新疆等13个省区市清理率达到100%。
据介绍,这次清理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成效,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立即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妥地推进清理工作。为了确保清理彻底,各地各部门在清理过程中坚持严格按政策办事,逐个单位、逐名干部进行调查摸底,按照“谁批准、谁纠正”的原则逐人落实清理工作。一些地方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即使本单位没有兼职情况也要出具书面报告,切实做到不留“死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还普遍对过去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清理,凡与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不一致的,均被修改或者废止。有17个省区市还对科级干部兼职进行了清理。
在这次清理工作中,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政策指导,促进了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全国所有在企业兼职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名单及清理情况,全部登记造册报送有关部门,使清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对象。有关部门还派出检查组,对清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地方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结合各地实际,也对本地区的清理工作及时进行了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各地各部门在抓好清理工作的同时,坚持在建立巩固清理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杜绝在清理之后出现新的违规兼职。许多地方在清理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以后,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体制,注重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着眼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些干部群众反映,通过清理和规范干部的兼职行为,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针对一些地方还有少量兼职人员未进行清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强调,对所有应当进行清理的人员都要坚决清理,今后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再审批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并要求各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将党政领导干部兼职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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