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27日表示,在两岸建立货币清算机制前,人民币还不能在台湾买卖、兑换或进行其它交易,但因台湾民众对现行规定不清楚,因此由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定“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以求明确。
刘德勋昨天上午在“陆委会”记者会中指出,目前对大陆所发行货币的管理,仅允许旅客及随交通工具服务人员,得在“财政部”规定的人民币限额内(人民币6,000元),携带进出入台湾地区。他表示,“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主要内容是明定可携带限额内人民币,进出入台湾地区,但未经许可不得在台湾买卖、兑换或进行其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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