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所属的嘉里粮油有限公司就金龙鱼等大豆色拉油抽检不合格事件28日晚向新浪财经发来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关于吉林省辽源市900ml金龙鱼大豆色拉油酸价超标问题的回复
12月27日,全国的一些媒体报道了卫生部关于“2004年度食用植物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其中营口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900ml金龙鱼大豆色拉油因酸价指标超标被卫生部抽检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抽检产品生产日期为2004年4月24日,抽检地点为吉林省辽源市银杉超市,检测结果:酸价为0.5,超出国标(0.3)的标准。
嘉里粮油通过媒体获悉了这一消息,并迅速采取了如下行动:
第一,在第一时间着手对全国八家生产企业的金龙鱼产品进行全面复检,目前尚未发现任何不合格的产品批次。同时着手复核被通报的批次产品在企业内检和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情况,发现该批次的内检酸价指标是0.10(游离脂肪酸0.05),在卫生部指定检测机构—营口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5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中,酸价指标检测为0.19,均符合国标要求,请见附件中的书面检测报告。
第二,迅速查明了“被卫生部抽检判定酸价超标”的产品批次的去向,经查实此批次产品总量为1378箱,具体的销售地全部为东北的沈阳、大连等地,具体销售区域为:沈阳:700箱;大连200箱;鞍山100箱;锦州10箱;铁岭150箱;葫芦岛20箱;哈尔滨150箱;加格达奇3箱;四平35箱。该产品批次并未销往全国的其它省份。
我们的技术专家已经在北京和卫生部进行沟通和了解此次抽检的有关细节,一部分专家也赶往抽检机构吉林省预防控制中心,了解此次抽检的环境、设备和相关具体问题,以确认此批次产品抽检酸价超标的具体原因。
第三,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在没有查清事情的具体原因之前,嘉里粮油郑重决定:
将尚留存于渠道、卖场等零售点以及被消费者购买的此批次产品全部回收。
具体的回收细则请消费者拨打如下电话:
800热线:800-830-6500或者024—62231487(崔小姐)
第四,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媒体,向消费者对酸价指标进行说明:国家标准中把食用植物油分为四个等级,其每个等级的酸价指标为:
大豆油酸价国家标准值
等级新标准旧标准
一级(色拉) 0.2 mgKOH/g 0.3 mgKOH/g
二级(高烹) 0.3 mgKOH/g 0.5 mgKOH/g
三级(一级) 1.0 mgKOH/g 1.0 mgKOH/g
四级(二级) 3.0 mgKOH/g 4.0 mgKOH/g
因此,从国家的食用植物油标准中可以看出,单就酸价这一指标来说,只要在3.0以内,消费者就可以安全健康地食用,因此酸价指标在0.5的食用植物油,不会对于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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