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健特生物周四首家采用证交所系统分类表决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分别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有关《细则》称,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鼓励其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有关《细则》同时规定,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上证所《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该所实施网络投票的,应当在刊登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向交易所提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申请,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包括网络投票时间、投票程序、审议事项等内容。
深交所《细则》显示,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提供了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渠道。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无需办理身份认证,在股东大会召开日比照新股申购程序申报委托即可;对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深交所也提供了硬数字证书及服务密码两种身份认证方式供投资者选择。为此,深交所在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同时还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即日起正式上线,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开始申请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为了确保网络投票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也不影响正常的交易,沪深交易所在12月18日、22日分别进行了两次全网测试,通过两次测试,投资者普遍反映网络投票方案简单,易于掌握。
此外,健特生物今日发布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将成为首家同时采用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大会表决的上市公司。健特生物将于12月30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收购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港陆焦化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若干规定》,健特生物该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非类别表决事项,上市公司自愿采用网络投票主要是充分尊重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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