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民政部官方网站消息,12月29日,200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在京隆重召开。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会上表示,2005年中国将初步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李学举说,围绕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各项为民解困工作。灾民救助要进一步健全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救灾应急预案,加强灾情预警、监测和评估,有效实施灾害紧急救助,认真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建设,开展城市灾害紧急救助试点和示范开展,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减灾机构。
他说,城市低保要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保证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农村五保供养要稳定资金来源,切实解决“应保未保、不按标施保”的问题,以及敬老院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的房屋修缮、医疗等困难。
此外,农村特困户救助要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认真实施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办法,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县级普遍建立,城市医疗救助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社会互助要健全覆盖全国县(市)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捐助接受站点,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大力推广“扶贫超市”、“爱心超市”做法。
他还说,慈善事业要健全和创新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各类慈善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有声势、有实效的慈善活动,表彰激励社会慈善团体和慈善人士,研究制订慈善资金募集政策,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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