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机构由改革前的39940个精简为21430个,减少18510个,精简46%;编制由143254名精简为105542名,减少37712名,精简26%;实有人员由122508人精简为96620人,减少25888人,精简21%。
通过改革,促进了政事分开,改善了人员结构,减轻了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据了解,下一步该省将不断深化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
一是将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严格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今后,乡镇不再建立经费自筹事业单位,并重新核定乡镇事业编制,由省一级实行总量管理,5年内不得突破。
二是进一步探索乡镇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划分的有效途径,改变过去财政拿钱养人的做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乡镇事业单位承担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或者通过项目补贴将承担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划拨给乡镇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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