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出台了《云南省党政机关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培训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课时2.5元收取,特殊情况可浮动。公开出版的教材费和食宿费据实收取。
《管理办法》规定,凡法律、法规、规章或云南省委、省政府文件中已经明确培训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且财政部门已经安排培训经费或上级部门有拨款的,一律不得收费;对于财政或上级部门未安排培训经费或培训经费安排不足,确需收费的,经云南省财政厅及云南省发改委对其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除此之外,任何单位不得举办规定或要求培训对象必须参加并实施收费的培训。
对党政机关及其授权或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规定或要求培训对象必须参加的培训并进行收费,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培训费开支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由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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