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我省检察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依法批准逮捕李生文、元月平等20名“沙河矿难”涉嫌犯罪人员。
沙河矿难发生后,省检察院迅速挂账督办这起矿难事故涉嫌的刑事案件,迅速责成省检察院有关部门指导邢台市检察院、沙河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沙河市公安局于2005年元旦前夕对涉嫌矿难事故的李生文等20名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
近日,沙河市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李生文、元月平等5人;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元玉平、杨庆国、段秋柱等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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