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9日公布医药卫生行业纠风情况,截至2004年11月底,1587名医务人员因乱收费问题受到处理,查处乱收费金额1859.1万元。
卫生部2004年把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2004年11月中旬开始,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重点抽查了10个省市,另外20个省区市组织进行了交叉检查。不但查处了乱收费情况,还在医疗机构中开展了有效
遏制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查处收受“红包”问题300件,229名医务人员因收受“红包”受到处理,上交“红包”总金额约1243.5万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件52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件,受党纪政纪处分357人,涉案金额约2371.4万元,上交回扣金额约1922.4万元;查处开单提成金额157.3万元,410人受到处理。
卫生部明确规定全国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举办的医疗机构和列入各省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还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和比照项目收费。另外,重点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行为、医生开方用药、开单检查等进行评审,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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