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开始,2000多万农民群众祖祖辈辈、年复一年向国家交纳农业税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了。”昨天上午10点19分,市长王鸿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此处时,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免征农业税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此前的1月8日,市政府已以渝府发[2005]4号文件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从2005年起,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农场职工、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在王鸿举市长作完《政府工作报告》后,市政府紧接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渠道将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递到千家万户。
延续2599年
农业税俗称“公粮”,是指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农业税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税收形式之一。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即公元前549年的“初税亩”制度,就是公认最早的具有现代农业税特征的税收形式。至今,这一税制已延续2599年。
数亿元大红包
据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坚介绍,为让农民休养生息,从2005年起,在全国仍然保留2%的农业税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也就是说,市委、市政府将一个价值数亿元的大红包在年初就送给了全市农民兄弟。
农民负担减轻
通过一项重大举措,全市农民在去年的基础上,将少缴纳农业税及附加5.89亿元,农民人均减负24.81元。至此,在2002年的基础上,我市减少农业税及附加、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共8.6亿元,农民人均减负35.83元。
农民不再缴纳任何行政性收费
全市农民今年起免交农业税及附加带来的一些相关问题,在昨天下午“重庆市全部免征农业税新闻发布会”上也成为中外媒体普遍关注的热点。
免除行政性收费
有媒体记者问:“农民还要交些什么钱?”市财政局副局长封毅回答说,在2002年前,我市农民年人均负担为70.21元。从2002年起,我市开始进一步农村税费改革,农民年人均负担由改革前的70.21元下降为40.85元;2004年,我市又将农业税下调一个百分点,即全市农业税税率由7%下降为6%(少数民族地区下降为5%),并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将农业税减免准备金提取比例由5%提高到8%,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这次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后,农民不再缴纳任何行政性收费。
补交近两年欠款
封毅说,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是从2005年开始,国家并没有取消这一税种。根据中央有关精神,2002年前,农民所欠的农业税及附加,可以暂缓追缴;2002年至2004年,农民所欠的农业税及附加将要补交。
编制人员分流方案
市政府副秘书长夏祖湘介绍,基层干部将从过去的税费收缴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至于镇乡富余人员分流问题,方案正在编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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