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5日是我省清欠的“大限”,所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这一天无条件兑付到位,目前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已进入关键时刻。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省治欠办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自11日起至1月31日止,在全省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偿付情况日报制,坚决做到清欠情况每日一报。
1月15日为清欠“大限”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部署,我省于1月15日前,必须将所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无条件兑付到位。省治欠办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对少数不按规定还款和兑付工资的业主单位、施工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处。
目前兑付率已达98%
据省治欠办统计,截至目前,全省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兑付率已达98%。但各地情况不平衡,少数地区拖欠数额仍较大,少数欠款业主筹款还欠的力度不大,态度不积极,甚至抱有侥幸心理,拖了清欠工作的后腿。省治欠办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欠款业主和欠薪施工企业千方百计筹款,扎扎实实还欠,坚决在1月15日前将所有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兑付到位。省治欠办还要求各级政府、欠款业主及施工企业完善应急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省治欠办。
清欠情况每日一报
为将治欠进行到底,省治欠办要求,从1月11日起至1月31日止,全省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偿付情况日报制,由各市州清欠办汇总上报。省管单位由省造价总站汇总上报。1月16日以后,已完成清欠任务的不再上报,未完成的不仅要按规定实行日报,还要同时上报欠薪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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