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煤矿事故死亡6027人,其中有两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梁嘉琨分析认为,五大因素造成我国煤矿事故频发。
- 从我国煤矿的自然条件来看,目前2.6万多处煤矿中,50%左右是高瓦斯矿井,60%至70%是在复杂和极复杂的构造条件下进行开采。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和扩展,瓦斯、水还有火灾、矿压等,对于煤矿安全的威胁日趋严重。
- 从生产开采条件来看,全国50%的小型煤矿采用落后的开采方式。我国煤矿整体技术状况比较落后,国有煤矿机械化程度虽已达60%至70%,但大量的乡镇煤矿机械化程度很低,装备水平落后。
- 从历史和政策的原因来看,煤矿安全投入欠账非常大。前些年由于煤炭市场形势不好,资金极度短缺,甚至连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在这种情况之下,安全方面的投入明显减少。仅国有煤矿在安全工程、装备和设施方面欠账就达500亿元左右。
- 煤矿从业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这是造成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 煤矿超能力生产也是事故多发的重要的原因。去年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趋于紧张,煤炭产量增加了2.5亿吨,达到19.5亿吨,创建国以来煤炭年产新高。部分企业忽视安全,一味追求利润,盲目生产,导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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