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5名考生走进鞍山市考录公务员面试考场。记者从鞍山人事局了解到,鞍山首次实行“面试考官全部从外市聘请”的做法,此举在辽宁省尚属首例。
面试是公务员考录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备受关注。以往鞍山市普遍采
取的做法是,由本地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分别选派人员组成考官队伍。虽然也提出了严肃的纪律要求,制定了严密的防范措施,总体上社会反映良好,但"考官们"受困于人情风、关系网的现象仍难以避免。此次公务员面试,鞍山市组织、人事部门主动放权,14名评委全部从外市聘请,面试开始前临时抽签组成两个小组。这样组织、人事部门工作重点将是主要抓好面试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为加强对公务员考录工作的监督,此次面试除由鞍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全过程的监察外,还在面试室内设置专门的监督席,由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施现场监督,一经发现考试中出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索贿受贿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据了解,此次面试鞍山市采用省统一征用的试题,主要测评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官将面试试题逐一向考生提问,考生须在限定的20分钟内回答全部问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评委当场亮分,7位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5个评委的有效评定分数取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并由唱分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有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面试成绩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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