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外来工劳动合同近三成“霸王条款”,大多外来工难过社保“累计缴费15年”高门槛。广东省总工会最近的调研显示,八成多外来工对工人身份表示认同,但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低薪及参保难令他们徘徊在城市边缘。
八成外来工认同工人身份
据悉,目前广东省暂住人口达2130.3万,约占全国暂住人口的1/3.全省劳动力1/3是外来工,广东城镇就业岗位中,平均每三个“饭碗”就有一个属于外省外来工。
据估算,外来工对广东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5%。2002年,来自湖南的外来工寄回湖南的资金总计300多亿元,大部分来自广东。近10年,在粤外来工将2000亿元收入带回家乡。
目前外省入粤打工的1160万流动人口中,2/3多初中及初中以下学历,职业素质低。他们大多在重体力行业的苦、脏、累、险岗位上,流动性很大。省总工会的调查显示,65.3%的外来工换过工作,其中换过2次以上的占50%。53.65%的工人持有外地户口,外来工已逐渐成为广东产业工人的主体。而且,外来工对身份认同有了根本变化,81.5%的人对自己的工人身份表示认同。
外来工劳动合同近三成“霸王条款”
广东外来工有较强的劳动维权意识。调查显示,71.7%的外来工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霸王条款”的存在,却使合同形同虚设:21.3%的劳动合同条款基本上或完全是老板定的,15.1%的工人根本没有拿到劳动合同。一些地方干脆通行集体劳动合同,把外来工的名字列在一起制成一份集体劳动合同送交劳动部门,员工完全被排斥在自己的劳动合同之外。
调查显示,去年广东外来工月工资收入仅为全省在岗职工的月工资收入(1675元)的54.9%。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但目前珠三角许多城市却只是20%-30%。据九三学社广东省委调研,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12年来只提高了68元。工资低且被拖欠严重则成为“民工荒”的瓶颈。
在职年年缴费晚年与医保无缘
调查发现,广东各地外来工普遍缺乏参保热情,参保率为50%-60%,不少半途退保。
参保后得不到与当地居民同等的保障待遇,也让外来工难以接受。以养老保险为例,国家政策规定,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外来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保留保险关系,重新就业时接续;也可将其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但珠三角一些地方执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退保”,外来工不断变换工作单位,因此也就不断参保、退保。如此,外来工始终无法跨过“累计缴费15年”的高门槛。即使在职期间年年月月缴费,晚年同样与医疗保障无缘。而社保基数和外来工的实际收入脱节,他们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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