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1日对“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宋留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等八项罪名被宣判执行死刑。
同时,被告单位郑州恒业运输有限公司以偷税罪和非法金融罪被分别判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共计200万元人民币。
现年40岁的宋留根,曾用名陈亚军,原系河南省郑州恒业运输有限公司股东。以宋留根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是50年来河南最大的犯罪集团,他们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郑州纺织品大世界、郑州二环支路果品批发市场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2003年7月,宋留根团伙100余人陆续落网。2004年7月13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9项罪名,对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等62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经法庭审理,宋留根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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