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国内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法学专家:公务员法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

www.zjol.com.cn  2005年02月05日 09:21: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正在审议中的《公务员法》(草案)日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大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反腐败举措,《公务员法》(草案)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利于实现该法促进廉政的立法目的。

  现行《公务员法》(草案)第一条确立了《公务员法》的立法目的:“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姜明安说,目前,《公务员法》(草案)的设计尚有欠缺和不足,并不能充分保障其立法目的的实现。为促进廉政,《公务员法》(草案)应规定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因为在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一直没有建立起来。”

  几年前中央曾发文要求实行收入申报制度,申报的主要内容是工资、奖金、礼金等。姜明安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收入申报没有多大意义:工资、奖金就是不申报,人们也知道;正常人情送礼则没有几个钱。“至于非正常送礼的贿赂,收礼人不会申报,要申报他当时就不会收!”

  “而财产申报制则不一样,任职前,官员要向相应机关申报其个人和家庭的所有财产;任职中,官员要随时申报个人和家庭增加的财产;离职时,官员要接受审计,说明其所有现有财产的来源。”

  姜明安认为,在这种制度下,公务员的腐败问题就比较容易被发现,同时,对意欲腐败的公务员也会有一种威慑作用,使之不敢任意腐败。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记者 何春中 编辑: 杨晓燕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