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总体部署,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生产企业必须在符合GMP的条件下生产;届时,凡未在规定期限内达到GMP要求的放射免疫分析药盒生产企业将一律停止生产。
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了促进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国家制定了分剂型、分步骤、限期强制实施药品GMP认证的计划。到2004年6月30日,血液制品、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GMP认证。到2004年底,全国5071家药品生产企业中共有3731家通过了GMP认证;其余1340家企业已全部停产,占总数的四分之一。
通过监督实施GMP认证,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促进了制药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低水平重复;通过监督实施GMP认证,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初步建立了经营企业退出机制,药品经营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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