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轮训完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和主管自侦工作检察长的基础上,今年检察机关将轮训省、地两级院的检察长,重点增强“一把手”把握大局、推进业务、加强队伍建设和抓好基层的能力。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将以检察长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素能培训。按照分管业务,检察机关还将从今年开始逐年轮训省、地、县三级院的副检察长以及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并对省级院和地、县两级院检察委员会的专职委员会进行一次普训,同时对兼职委员也要开展专题培训。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培训省级院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地级院检察长、部分副检察长和县级院检察长,省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省级院后备干部;省级院负责培训地级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县级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地级院和部分县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县级院院领导后备干部;有条件的地级院经省级院批准,可以承担县级院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培训任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检察长的培训要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采取集中培训、考察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逐级分期轮训各级院正副检察长。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组织领导、指挥决策能力,增强廉洁从检、拒腐防变能力,促进领导班子建设。
据悉,培训将开设政治理论与形势、检察领导与检察管理、检察教育与人才、法学与立法前沿、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等主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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