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90%的省份、70%的县(市)将初步建立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助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
为做好这项工作,民政部负责人表示2005年中国将进一步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以及以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社会互助体系。
此外,对农村特困户救助要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