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言论
政策制定须以人为本
对诸多站在消费者立场的业内人士的反驳,陈金桥坦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反映了消费者对于多年不变的电信服务收费机制的不满和反思,该建议对消费者利益、政府决策和电信行业发展都具有正面效应。因此政府决策部门在此问题上需要考虑行业发展和公众的消费权益的平衡,找到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消费者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同时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得以保障。“这样才能使消费者在电信行业发展中受益多于支出成本”。
对于外界关注的月租费能否取消,究竟怎样才能取消这一问题,诸多业内人士建议,由一名或几名全国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再由人大相关部门组织经济、法律、电信等方面的专家,对月租费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一旦确认这一费用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或有失公平,就可以督促政府部门对相关定价进行修改或取消。“李铁军既然作为人大代表提出了这个问题,那么电信部门不拿出一个过得去的说法,是很难过关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假如北京的“月租费”问题能够解决,那么其他地区的“月租费”问题也有望依例办理,顺利解决。
不过透过这场争论,人们看到和想到的并不仅仅是月租费的取消与否。“现在大多基础电信业务的定价权还在政府手里。”北京工商大学的一位学者说,这场始于人大代表一份提议而兴起的热论,看似是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的博弈,但其实质是对现行的电信管理体制提出了考问:电信产业虽然已经打破垄断,初步形成了竞争,但运营商并没有充分获得自主定价权,包括是否取消月租费的权力。“政府的管制当然有其初衷:所有的电信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价格战越厉害,也就意味着‘国资的流失’越严重。但对于消费者的利益、社会整体福利,又应怎么考虑呢?”这位人士如是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而这也正是引起人们这场激辩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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