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近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审理原苍梧县县委书记李彬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和钦州地区运输管理处原主任、钦州市交通局中山港务发展公司原总经理陈斌(副处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案。与此同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因犯受贿罪的桂林医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正厅级)何水淋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何水淋有期徒刑10年。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彬利用其先后担任昭平县委书记、苍梧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自1995年至2004年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11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另外,检察机关在案件侦破中依法对李彬的住所等进行搜查时,搜获存单存折、银行信用卡、国库券、现金、保险单、首饰以及房产、地皮、股票等资产数百万元,扣除其及家属合法收入及违法收受的红包外,尚有人民币117万余元被告人李彬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4年期间,陈斌利用其担任钦州市运输管理处主任、钦州市交通局钦州中山港务发展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为他人承包客运站房的工程款结算,个体客运站管理整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等方面提供便利,并因此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人民币29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斌退出赃款人民币99850元。
何水淋受贿案由自治区检察院2004年6月2日立案侦查。经法院查明,何水淋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帮助他人安排高考低分学生进入桂林医学院就读、给予医药公司向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推销药品提供便利,以及帮助个体建筑承包商在本学院获得承包工程的机会收受他人贿赂,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0.9万余元,数额巨大,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何水淋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受贿款10.9万余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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