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02月20日电 近半个月来,西宁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清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有几十起,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近千万元。
执行一起三角债
2004年12月15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包红芳与被告湟中县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发现,原告后面总是跟着一群农民工。经询问得知,本案的原告组织了部分农民工,给湟中县公路桥梁工程公司提供劳务,公路桥梁公司拖欠了包工头的承包工程费,包工头也拖欠着农民工的工资,形成了“三角债”。法官们还得知,湟中县公路桥梁公司在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还有部分履约保证金可以支付。于是,法官们先后十余次前往公路局协调,为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决定在案件还未审理的情况下优先执行此案,依法下发了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并将从公路局追要回来的25万元履约保证金,发放到了农民工手中。2月5日上午,李加林等272名农民工,如数领到了辛苦了一年的工资。
123名农民工有钱过年
去年春天,钟永虎等人远赴玉树藏族自治州打工。辛苦了一年,他和另外9名农民工没有拿到一分钱。眼看到了年关,全家人急于用钱。2月2日,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了湟源县人民法院。当他向法官讲明来意后,法官们立即为他立了案。2月5日,钟永虎收到了来自法院的好消息,包工头曹某欠他们的工资已追回,让他们到法院去领工资。
李玉奎等114名农民工和钟永虎的遭遇一样,他们结伙外出打工,辛苦一年后也是一分钱没拿到手。法院立案后不到一星期,法院也帮他们追回了60万元被拖欠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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