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兰州市不少职工群众居住的福利房或商品房虽然早就按100%产权的规定交了购房款,但一直拿不到房屋产权证。朱汉平等18名代表建议——
昨日,朱汉平等18名代表向兰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组提交了《关于降低缴费“门槛”,有效解决房屋产权证遗留问题的议案》。
“无证房”害了市民
长期以来,兰州市不少职工群众居住的福利房或商品房虽然早就按100%产权的规定交了购房款,但一直拿不到房屋产权证,成为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老大难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兰州市各县区都存在大量的房产证遗留问题,其中,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及其前后形成的。造成这些“无证房”、“办证难”问题的原因,是由于这些住房的规划土地,建设及有关上缴资金的手续不完全所致。但进一步分析,形成这些“问题房”手续不全的原因,一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尚未规范,一些方面的管理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和要求,二是有关手续收费标准和上缴资金比例过高无力缴纳,这也是主要原因;三是办理相关手续繁多,时间长;四是有关主管部门采取的“前事不清,后事不办”的行政措施加剧了遗留问题的积累;五是上世纪90年代正是各地政府和单位为解决广大职工群众“住房饥荒”而竞相建房盖楼的高潮阶段。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一方面,广大职工群众的住房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建设资金又极其紧缺,各地政府和单位千方百计筹集的资金大多数很勉强,用于支出工程本身的建设成本,确实无力缴纳有关手续的费用和上缴资金,这也是当时产生了一大批手续不全,甚至无手续住宅工程的历史客观原因。
“黑房”有860万平方米
据了解,2001年兰州市有860万平方米的无证“黑房”,按平均每套80平方米计,约达10万多户(套)。据不完全估测,西固区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约有23万平方米,3000多户(套),如果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各项费用,至少还应补缴约2000万元,缴费压力根本无法承受。
“无证房”遗留问题凸现
房产证遗留问题的负面影响正日益凸现,一是群众的忧虑和不满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增长,住房无证问题的现象不断增多;二是部分住户因长期多次找出售单位索要房产证无果,已采取打官司的方式寻求解决,使售房单位难以应付,无法承受;三是严重阻碍了兰州市房地产二级市场的发展。
给“无证房”正式户口
具体建议:调整有关规定,简化补办手续,降低有关收费标准和上缴资金比例(如原来规定的需上缴售房金额的20%作为住房维修基金,数额过高),减少或免征部分缴费数额,实实在在地降低补办房产证的缴费“门槛”;停止福利分房以前各单位建成的住宅楼,只要产权明晰,售房手续清楚,原则上市房管部门应无条件地准予办理房产证;宜采取“旧事旧规定的原则”,不宜按现有的规定标准补办以前的手续和缴费,更不宜采取罚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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