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潜逃到加拿大温哥华的赖昌星,本月14日至15日将在加拿大温哥华联邦法院进行聆讯。曾作为加拿大政府移民部邀请的专家证人杨诚教授认为:赖昌星再次上诉并被审理的可能性不大
加拿大驻中国使馆新闻官:一切要等审判有了结果再定
本月14日至15日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将在加拿大温哥华联邦法院进行聆讯(个案号码:FCAfileA-191-04)。审判结束后,赖昌星是否将被遣返回中国,期间会经历什么程序?记者就此采访了在赖昌星一审时曾经作为加拿大政府移民部邀请的专家证人出庭的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杨诚教授,他表示赖昌星最早将在明年七八月被遣返回国。加拿大驻中国使馆新闻官James Ian Burchett向记者表示“知道赖昌星案件将再作审理的事情”,但对于遣返的时间,这位新闻官说,“一切要等审判有了结果后,有关引渡的问题再按照加拿大法律进一步执行。”
再次上诉并被审理的可能性不大
杨诚说:“聆讯可能会费时数月,并将有3位法官听审。这次上诉是由联邦法院来审理的,如果败诉,赖昌星可以向联邦最高法院再进行上诉。但最高法院接受其上诉的可能性比较小。而难民案件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判决的情况少之又少。所以最高法院审理赖昌星上诉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他有权利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的要求。”
最早将在明年七八月被遣返
谈到赖昌星何时能被遣返时,杨诚说:“3月14日至15日进行法庭审理,之后法庭大概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是6月做出判决,之后将有至少两三个月的时间,败诉一方决定是否上诉。最高法院在接受上诉后,在决定是否受理上诉过程还要消耗三五个月的时间,如果高法决定受理上诉,案子就要排期,有可能遥遥无期;如果上诉申请被驳回,那么在最高法院做出决定后,移民部会启动‘遣返前的风险评估’。”
杨诚解释,“‘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是在否定了难民身份后,决定是否要遣返回国的评估,就是要看赖昌星被遣返回中国有没有一定的风险。这是加拿大的标准程序,如果赖称自己回国有风险,移民部会对其提的风险进行评估,看是否属实。风险评估过程的行政期需要6个月的时间,如果把所有的风险都给否定了,然后采取遣送行动,我估计最快要到明年的七八月份。如果风险评估又发生了问题,比如加拿大认为他有一定的风险,那遣返赖昌星又将受阻。”
加拿大驻中国使馆新闻官:
一切要等审判有了结果
记者昨日采访了加拿大驻中国使馆新闻官James Ian Burchett,Burchett表示知道赖昌星案件将再作审理的事情,当被问及赖昌星在审理后将在何时被遣返时,Burchett说:“案件没有进行最后的审判,我不能进行评价。法庭有了结果后,将按照加拿大法律进一步执行。”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
中方将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昨晚记者连线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联系到了负责相关事务的主要官员,他向记者表示,目前能够透露的就是中国使馆将严密关注事态发展。
事件回顾
1999年8月,赖昌星携家人以旅客身份逃到加拿大温哥华;
2000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
2001年7月3日,赖昌星一家在难民裁判庭的难民听证会开始;
2002年6月21日,裁判团裁定赖氏夫妇“不可信和有严正理由去考虑赖昌星犯下走私及贿赂罪名”,赖昌星首次难民申请被驳回;
2002年8月26日,赖昌星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要求司法复议;2003年7月14日,赖昌星难民上诉案在联邦法院开庭聆讯;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一家提出的难民申请。此后,赖昌星又提出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其律师提出的上诉理由中的几条被联邦法院法官允许其上诉。
本月14至15日的审理将使法庭审理进入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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