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嘉兴市交通部门了解到,根据江苏有关方面的情况通报,“2·22”客车爆炸原因已初步查明:系由车上乘客携带的烟花爆竹引起。
记者还了解到,事故中17名遇难者善后工作基本完成,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嘉善善通公司一共支付了赔偿金260多万,5名受伤者也正在进一步治疗当中。
江苏有关部门现已查明,大客车上携带烟花爆竹的是安徽霍邱人、42岁的女乘客徐某,她上车后把携带的烟花爆竹放在驾驶座后排座位底下,事故发生后,徐某为了救儿子,奋力把儿子从窗口推了出去,自己却在火海里面遇难(都市快报曾作报道)。
有关方面还查明,该车出发前是在六安市霍邱县潘集镇等地组客,并没有进入霍邱县汽车站,烟花爆竹因此“蒙混过关”,被轻易带上了汽车。
据悉,目前对爆炸原因只是初步认定,烟花爆竹是遇到明火后引燃爆炸的,究竟是怎么点燃的?又是谁点燃的?目前江苏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22”客车爆炸事件也暴露出嘉兴方面在车辆租赁中的问题。据了解,嘉兴市运管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对全市运输公司清理整顿的措施,要求各运输公司加强对这些外地驾驶员的源头管理,把好资质关,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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