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反贪局局长,这个头衔下的生活和职业经历颇有些神秘。那些贪官污吏栽在什么样人的手里?什么样的火眼金睛、什么样的霹雳手段,能够让那些社会的蛀虫无所遁形?今年2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在北京受到表彰。本版在此披露反贪局局长岗位上的部分职业内情,以飨读者。
人物介绍
杨耀杰16年查处25名厅级干部。从一名普通侦查员成长为重案组组长、侦查处副处长、处长。2001年任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现在主持反贪局日常工作,先后参与和组织侦破经济犯罪大要案20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胥精华现任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在他担任常务副局长近3年的时间里,由他主审、主办、参与办理和组织指挥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共计96件,其中大要案占75%,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每年从3月1日到7月31日,是反贪局办案的黄金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反贪局办案占全年办案总数的80%以上
记者:反贪局所办的案子主要是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是怎样来的?
胥精华:反贪局所办的案子,除了群众举报外,另一个重要来源就是挖掘“案中案”。反贪局办案一般都有一个时间段安排,每年从3月1日到7月31日,是我们办案黄金时间。这段时间反贪局所办的案子占全年办案总数的80%以上。因为这段时间天气比较好,适于办案,而且这个时期立案侦查完毕后,到了下半年就可以着重进行固定证据、移交起诉等工作。在黄金时间内,反贪局的人几乎全天候工作。这段时间,打办公室电话,我基本上都在,无论多么晚。
让犯罪嫌疑人开口说话,关键是把握住他们心理动摇的临界点
记者: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可能心态都是一致的,就是扛着不说。怎么才能让他们开口说话?
杨耀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不想被发现,更不愿承担法律责任,到案后也百般抵赖、负隅顽抗,这是不争的事实。侦查活动旨在揭露和证实犯罪。为此,矛盾双方各显其能,针锋相对。由此决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摇不会一触即发,只有随着审讯时间的推移、信息的催化、证据的展示以及位置的变化,犯罪嫌疑人内心深处才会产生动荡、分化,这时其心理动摇就会通过其表情、语言、姿态等表现出来。
反贪人员及时察觉到犯罪嫌疑人心理动摇的表象,把握住犯罪嫌疑人心理动摇的临界点,就如同掌握了开启犯罪嫌疑人坦白之门的钥匙。
反贪局长干的是“摘帽子”的活儿,更难应付的是站在嫌疑人背后的那些人———不知道他们都是谁,有多大能量
记者:自6年前反贪总局局长被撤职以来,反贪局局长成贪官的事情每年都有发生。2004年有两位高级反贪局局长落马,包括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韩建林、太原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局长贾军英。去年,河北省邢台市反贪局局长李会生家发生爆炸案,其妻子严重受伤,警方经过勘查后认定这是一起蓄意谋杀案。这些似乎表明反贪局局长属“高危人群”。如何应对诱惑和压力?
胥精华:如果你天天反腐败,那么,那些“不干净”的人,就会想方设法拉你下水,因而,任何一个反贪局长都要经受地位、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和考验。从全国已经发生的情况来看,反贪局局长的确是高风险的职业。站在反贪局局长位置上,不是你能不能抵制诱惑的问题,而是你必须抵制诱惑的问题。
记者:反贪工作和公安侦查工作有差别吗?
胥精华:反贪工作和公安侦查工作的差异是,我们办的是“拎皮包的人”的案子,公安针对的则大多数是“穿草鞋的人”;它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也不同:反贪人员干的是“摘帽子”的活,组织人事部门则多数时候是负责“戴帽子”。
记者:工作中的主要压力和阻力来自何方?
胥精华:在办案中面对的涉案人相对是好“对付”的,因为他们多是因为“有事”才被找上的。但更多的时候,我们疲于应付站在这些人背后的那些人———我们不知道他们都是谁、有多大能量,也不知道他们会干什么,这就要求我们打铁必须自身硬,还必须秉公执法、业务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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