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3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总工会获悉,今年起,私营企业主和农民工也可参选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据了解,推荐参选范围是:2000年以来,在新疆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参选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将从去年全国100名“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其他省部级劳模中产生。另外,已经是全国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
新疆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为62名,特邀代表4名。具体比例为:企业职工占总数的45%、29名,其中企业负责人占10%、6名(含民营企业负责人1名);农(牧)民占20%、12名,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2名;先进工作者占33.8%、21名;少数民族不少于40%,妇女不少于20%。4名特邀代表从我区历届著名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产生。
据介绍,今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和社会各个阶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坚决杜绝“跑先进”、“要先进”、“买先进”、“骗先进”等现象,对借推荐评选之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据了解,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每5年评选一次。自1950年至今,乌鲁木齐市共有45位全国劳模,现健在的有28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