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消息 3·19枪击案在届满周年前有了“重大突破”,警方公布案情最新发展是确定一个已经过世近一年的“畏罪自杀的枪手”,警方还将枪手的一家人都“保护”起来,让外人无法接触。但警方推断缺乏实体证据,让社会各界无法信服。岛内某周刊更罗列了12项疑点对质台警方的“重大突破”声明。
文章写道,2005年,3月7日,台“刑事警察局长”侯友宜召开记者会宣布,男子陈义雄涉嫌在去年3月19日枪击陈吕,动机是“对社会不满”,后来“畏罪自杀”,“目前尚未发现有共犯”。
这样的侦办过程,侯友宜宣称是“重大突破”。社会上马上对此议论纷纷,国亲两党更质疑是“死无对证,拿死人搪塞”、“为破案而破案”,就连民进党方面也有所保留,“总统府”新闻稿就用“最新侦查进度”来定位。侯友宜的侦办结果,确实不足以服众,深究下去,仍有太多疑点需要进一步厘清,方能堵攸攸之口。
文章还写道,对于众多疑点,也许警方之后都会慢慢有“说法”,但重点不是这些说法,而是3·19枪击案无疑是牵动台湾政坛的最重大事件之一,如果“刑事局”无法做到毫无疑点,让各界心服口服,3·19枪击案不但不会在“凶手畏罪自杀”的疑云中落幕,更可能再度成为社会动荡与不信任的温床。??????????
岛内媒体列出12大疑点
疑点一:专案小组态度反复
枪击案发生后,曾被锁定的3名嫌疑人:张新源、黄宏仁、陈义雄,竟然都很巧合地“意外”死亡?特别是媒体去年12月13日,曾以头版头条报道称,“黄衣秃头男”可能是已溺毙的陈义雄。但专案组却说,陈义雄之子表示不可能,专案小组已排除了陈义雄涉案的可能性。专案组为何前后态度不一,又根据什么新证据,会在今年2月,重新对陈家进行电话监听?专案组并未说明。
疑点二:涉案枪手死因离奇
去年3月29日陈义雄在台南市安平渔港溺毙,潜水高手怎会轻易“溺毙”,又为何穿戴整齐“出门自杀”?而且,陈义雄遗体被发现时,鱼篓中还有十几条活鱼,显示他当时很可能是在捕鱼,警方当时以“意外”结案,现在却又称是“自杀”。那么,自杀怎样才能做到抛网“拖自己下水”,还完全像“意外”落水?这是“他杀”,还是另有“共犯”?也没有进一步厘清。
疑点三:家属自白警方推断
警方多次到陈家查访,陈义雄之子均否认枪击案录像带中的黄衣秃头男是陈,是陈子误导侦办方向,还是事实如此?警方既然已经大张旗鼓在找人,为什么不从陈义雄的邻居和朋友入手进行比对,当时就轻易相信陈家人的否认呢?当时轻易相信他们,现在又纯粹根据陈家人的言词,难道警方对陈家人就这么信任吗?这种完全靠“自白”办案的方式,符合现代化侦办的要求吗?
疑点四:破案说法缺乏佐证
就刑事侦查角度,把枪击案推给一个死人并不符合宣布破案的“有力证据”。而被家属销毁的遗书、外套能否做证据也有异议。此外,只有一把没人见过、去向不明的凶枪和早已火化的尸体,就宣称是“重大进展”,如何推断陈义雄就是枪击案凶手、是“畏罪自杀”?
疑点五:推论过程过于直接
陈义雄没有前科,也没人见过他持枪,在没有直接物证情况下,警方只凭陈妻及陈的姐夫黄维藩代为买枪的说词,就认定陈义雄买枪,黄维藩只能证明卖枪给陈义雄,但那把枪究竟是不是凶枪仍待证明。警方凭陈家人说词顶多只能证明陈义雄曾持有凶枪或曾提供过凶枪,要认定陈义雄是枪击案真凶,推论过于直接。陈义雄很有可能持枪犯案,但也有可能只是一个提供凶枪者。?
疑点六:遗书内容拼凑而来
陈义雄的自杀、遗书全凭家属供述佐证,难以尽信。警方调查时,家属并未提供遗书,如今家属改口说有遗书,可信度有多少?更何况遗书内容的前后文是什么?是否被断章取义,不得而知。
疑点七:过度诠释家属对话
陈义雄家属的供述究竟能证明什么?由警方公布的家属供述资料显示,陈妻质疑陈义雄枪击陈吕,询问:“你去那里做什么?啊,真的是你弄的?”陈义雄只说:“我自己做的这件事,我自己会处理”,陈义雄说的“这件事”,就是枪击案吗?
疑点八:揣摩动机全凭臆测
以陈义雄烧掉黄夹克并要妻子剪掉鬓角,就推断陈是枪手也未必站得住脚,想象一下当时南台湾的群情激愤,如果陈知道他被拍到了,为了怕被“误认”他是枪手,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境下,这样做,不也是人之常情的一种可能吗?
疑点九:测谎程序是否规范
测谎须经当事人同意,且程序与要件都相当严格,专案组对陈义雄家属的测谎是否经得起法院要求的严格检验?
疑点十:动机推定证据薄弱
陈义雄对陈水扁的不满,能否作为枪杀陈吕的动机?台湾不满陈水扁的人很多,只要留下不满“证据”的,难道都是疑犯?警方以民众的政治倾向就“推测”行凶动机的做法,让人不寒而栗。
疑点十一:弹壳疑云仍未解答
侯友宜在记者会上,大篇幅地“推测”陈义雄“开枪”后的行踪,在街道上怎么走,在公园里待了多久,颇煞有其事。但去年枪击案当天,仍有一重大疑点,就是那两颗很神秘、3个多小时后“突然”被发现、“整齐”排列的弹壳。从录像带看,陈是马上“逃离”现场,没可能再次回去放弹壳,这两颗弹壳是谁放的?是凶枪弹壳吗?
疑点十二:陈妻录像引发质疑
3月8日,“刑事局”播放陈义雄之妻录像带,她背对镜头表示:“我先生向陈水扁开枪是不对的事,他自己已经承担了,造成社会的伤害,我深感不安,我向社会大众道歉,希望事情到此为止。”在死无对证的情形下,找不到凶枪、看不到遗书、只有专案组的说法及陈妻的“道歉”录像,就能堵住攸攸之口吗?警方如此“保护”,陈妻所说的一切真的都是“自由意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