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亟待提高
中国个税出现“贫富倒挂”现象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起征点太低,以至于在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的工薪阶层都要进入纳税名单。
姜德明常给媒体讲述自己的例子:他1980年月工资是33元,现在月工资是1600多元,20多年时间,月工资已经增长了50多倍。但是从1980年开始实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仍然没有统一提高。“按照现行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反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与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
于是,一位叫余丰慧的网友就提出:如果比照工薪阶层工资提高50倍来推算个人所得税现在的征收起点,应该是40000元。依据这个参考数据,再综合物价增长等各个方面情况,起征点应为10000元左右。虽然有些过激,但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另据新浪网一项“您认为个人所得税从多少元开始起征比较合适”的调查显示:起征点选择2000元以上的占43.91%,选择2000元的占39.09%,选择1200元的占14.49%,而仅有198人选择维持现行的800元起征点,占总投票人数的2.50%。
“提高起征点是中国目前解决个税问题最简便的方法。”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财税律师严锡忠认为,从一般法理上讲,税收应该是中性的,能够用最小的税收行使最好的公共政策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提高个税的起征点最直接的理由就是支持民生,藏富于民,让老百姓能够真正体验国家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
不过,严锡忠律师也担心,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全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代表们可能对于起征点问题不那么敏感,有些代表还会基于地方经济利益考虑而不予支持,“所以,与民间相比,提高起征点在人大上的呼声还是比较弱的。”
“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立法者立法思想的统一。”严锡忠律师说,“中国中低收入工薪阶层人数众多,现在公共服务又没有跟上去,如果纳税范围过宽恐怕会引起更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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