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苏丹红我们的安全网到底有多密?
有关部门监管思路的不到位、处理问题的简单化以及监管过程中的若干漏洞,使得苏丹红一号这样严重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致癌物在被我国有关法规禁止达10年之后才因为英国的召回而开始对其进行查处,不知道这是中国人的幸运还是不幸?事实上,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像英国食品标准署那样随时对各地查出的问题食品发布消费警示。
从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发布召回令到2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追杀令,时间间隔只有5天,应该说,面对苏丹红一号,我国的反应还是比较神速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快速反应之后,我们却迟迟未见苏丹红一号的踪影。为什么?
温习一下有关官员、行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在我国查出苏丹红一号之前的话可能有助于我们找到问题的答案。
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的一位官员在央视3·15晚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获悉英国食品监管部门已对含有苏丹红一号的几百种食品采取下架和召回行动之后,国家质检总局立即向全国发出通报,并立刻在口岸上对通报中提到的有关厂商,像亨氏,严查严管,看有没有含有苏丹红的食品流入到中国境内,检查的结果是没有发现苏丹红一号。对于国内的情况,这位官员介绍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有一个专门的国家强制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我国是禁止使用苏丹红一号的,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当时从北京、上海、广东一些大城市得到的反馈是,就一般情况而言,麦当劳、肯德基、比萨等洋快餐,严格来讲都是在中国国内生产的,目前也没有发现“苏丹红一号”。
从这位官员的讲话里,我们看到,面对苏丹红,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强,我们织就的食品安全网还不够密,我们对于处理像苏丹红这样突发性的事件不仅知识欠缺,而且经验不足。
多头管理苏丹红溜出监管
苏丹红事件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之战,目前还停留在哪里出现“敌情”,就在哪里开辟战场的被动“防御阶段”。同时也说明,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规定都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还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此外,目前食品卫生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仅限于对报送样品进行检查,很少直接到市场上进行抽查,这导致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屡屡跟风。
一位专家指出,正是我国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空隙给了苏丹红生存机会。据介绍,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最早由原轻工部的食品局专门负责,后来,国家对食品的检验职能调整分工:进出口食品要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企业生产的食品,出厂要经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而卫生、农业等部门也关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局面导致一些领域重复检测,而一些领域得不到检测。
苏丹红一号事件还表明,我们整个食品行业安全意识的薄弱。在我国对苏丹红一号发出追杀令后头几天,一些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以及行业专家就众口一词下结论说,苏丹红一号仅在个别国家检出,国内既没有企业制造苏丹红一号色素,也没有食品企业添加苏丹红一号色素。在问及未经具体调查为什么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时,中国调味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的答案“语出惊人”:因为之前我国调味品生产企业从未被允许使用苏丹红一号作为食品添加剂。事实上,直到3月7日,有关行业协会才对外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餐饮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努力把有害物污染限制在最小范围。
实际上,“苏丹红一号”风波尚未平息,3月2日,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又联合发出警告,含有致癌毒素———丙烯酰胺化合物(简称丙毒)的食品会严重危害人的健康,特别是某些快餐的多种食物中均含有丙毒。据研究表明,感染上丙毒的动物会引发癌症而死亡。该报告发表后,迄今有哪个部门组织过对快餐及相关食品进行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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