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文物沈阳故宫下马碑粉碎性骨折,崭新的白色奔驰车面目全非,肇事司机当场毙命-发生在6年前一个深夜的奔驰车撞毁沈阳故宫文物大案震惊一时,至今该案余波未消。围绕2700万元的中国第一高价文物赔偿诉讼,事故双方沈阳故宫博物院与奔驰车主于成启陷入了一场马拉松式的官司之中。
6年鏖战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国家馆藏一级文物被损以何种方式赔偿?文物价值如何估算?已经疲惫不堪的事故双方都在等待着答案。据悉,该案的二审结果将在近日公布。
悬案6年下马碑仍未修复
事实上,这起引起多方关注却迟迟无法判定的中国第一号文物赔偿大案,早在2000年即事故发生一年后就进入了司法解决程序。当时,下马碑所属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一纸诉状将肇事车主于成启及他所经营的“福满楼”酒楼一并告到了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2700万元的损失。
然而因为法律适用问题,直到2003年6月18日,沈阳市中院才作出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于成启对下马碑进行修护,并赔偿沈阳故宫博物院人民币100万元。但原被告双方都不服从判决,均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
作为肇事车主,于成启认为自己本不该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他的奔驰车是被酒楼的司机卢志会深夜偷开出去后撞碎下马碑,是明显的非职务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之规定,作为车主他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而故宫博物院则认为100万远远低于下马碑的实际价值。在他们看来,这个碑文属于孤品,是沈阳故宫的重要组成部分。沈阳中院在审理期间曾委托辽宁省文物鉴定委员会6名专家对下马碑作出了2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的“大约估价”。
一审判决两个月后,双方又在辽宁高院再次对簿公堂。但同一审一样,开庭之后辽宁高院并没有在第一时间作出宣判,而这一等就是两年。据记者了解,二次审理久拖不判的症结还是出在法律的适用问题上,比如被告提出的国家三级以上馆藏文物不予估价等方面。
从开庭审理至今的5年间,此案中的律师都换了几茬,沈阳故宫方面的法人代表也已更换,当年对文物进行鉴定的6名专家组成员中一名已去世。
可悲的是,被撞坏的故宫下马碑迟迟不能修复,3个断截只能无奈地躺在故宫的昏暗库房中。而在昔日,两个下马碑分守沈阳故宫大门东西两侧,遥相呼应。如今,惟独剩下西边那个复制的赝品独自苦守。
肇事车车主并非肇事人
那是1999年6月20日晚上,肇事车车主43岁的于成启和往常一样,将刚买不久的白色大奔停在了酒楼的门口,然后将车钥匙放在了前台的抽屉里,这是他和爱人每天的习惯,无论谁开车,回来之后都要将钥匙放在前台的抽屉里。放好车钥匙后,于成启就到酒楼后面的房间休息去了。
6月23日凌晨4时,当买菜的服务员喊新来的货车司机卢志会开车去买海鲜时,却找不到卢志会。这时,买菜服务员发现门口的奔驰车也没了踪影。
于成启被服务员叫醒,而这时距离惨案发生已经一个半小时。事后,于成启从卢志会的姐夫口中得知,凌晨2时20分左右,卢志会从酒楼前台抽屉偷偷拿走奔驰车的钥匙,带着刚来沈阳的姐夫一起出去兜风,不到10分钟后,车行至故宫博物院附近便一头撞在故宫东门旁的下马碑上,200多年历史的下马碑断成三截,卢志会当场死亡。
“这个责任不该由我承担,我的车也无缘无故没了。从感情上来讲,作为肇事车的车主我可以做的就是帮故宫将损坏的下马碑修复好。”于成启告诉记者。
昔日酒楼老板如今失业在家
从开大奔出入到坐公交车前往庭审,从红极一时的沈阳“福满楼”酒楼老板到赋闲在家的失业者,这场灾祸也彻底改变了于成启的命运。
“6年来我都快被这个案子拖垮了,总觉得现在的我不是以前的我。那时的‘福满楼’刚开业不到半年,生意很是火爆,一天的营业额就是一万五六。”自从于成启酒楼的货车司机卢志会偷开他的奔驰车撞毁了下马碑后,“福满楼”几个字就频频出现在当时的报纸版面,伴随而来的却是生意一落千丈,营业额跌到几百元,于成启只能关门。
酒楼没了生意,但还得还建酒楼的贷款,于成启又去做装潢。“但哪有心思,一想到案子就没有精神。”结果钱没有赚还赔了不少,之后他帮别人打过工,卖鞋子,跑业务什么都干。但前些日子为了应付开庭,他不得不把工作辞了。于成启告诉记者,他现在彻底失业,家里就靠爱人每月当服务员挣的700元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