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陕西在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今年春季将有86.46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受惠。
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课本费和杂费、补助贫困寄宿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的安排部署,从今年春季开始,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工作,要求3月1日前“两免”全部实施到位,“一补”实施三分之一(即覆盖三分之一贫困寄宿学生)。为确保陕西省国贫县“两免一补”工作如期实施,春节前,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国贫县“两免一补”工作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全省有国贫县的9个市都已安排布置了这项工作。
陕西有国贫县50个,共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44.64万人。开展“两免一补”工作,今年春季惠及贫困学生86.46万人,占农村学生总数的35.34%,其中小学57.47万人、初中28.99万人。在农村贫困学生中,寄宿学生32.50万人。
实施“两免一补”,中央财政负责“一免”经费,即免课本费经费;地方财政负责“一免一补”经费,即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经费。据陕西省财政厅介绍,剔除免课本费经费外,陕西省各级财政今年需安排落实“一免一补”经费1.2亿元,其中“一免”经费9400万元、“一补”经费2600万元。按以下标准免杂费和补助生活费:根据“一费制”收费标准,扣除课本费外,小学每个学生每学年免杂费109.18元、初中每个学生每学年免杂费123.56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个学生每学年240元(按有效学习日240天计算、每天补助1元)。加上中央提供的课本费经费后,按全省平均数测算,每年减轻每个学生负担,小学生185元、初中生300元。如果是贫困寄宿学生,每年减轻每个学生负担,小学生425元、初中生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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