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普查中心面临虚假信息困扰
新快报讯 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获悉,我国第一次全国性的经济普查工作正面临虚假信息的困扰!
部分填报资料严重失实
据介绍,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的调查,目前,全省经济普查基层表的登记填报率已超过了80-90%。
在审核中,普查工作人员发现,部分填报上来的资料严重失实,有的是瞒报,如有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填报的收入明显偏低,有的担心商业秘密会被泄露,担心经济普查与纳税和收管理费挂钩,不敢如实申报情况。
有的普查对象夸大数据资料,特别是部分地方党政领导人和普查机构自行修改或强令、授意篡改、编造普查数据。
提供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
对于普查对象自身来说,提供虚假信息还是一种违法行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有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泄露普查资料将受严处
省统计局普查中心的专家说,其实广大企业和个体户完全不必担心填报的资料会用于其它用途,此次普查将严格为普查对象保密,保护普查对象的利益。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若有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资料,会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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