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今天了解到,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将由市检一分院提起公诉,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介绍,韩桂芝将成为继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原市长王慎义之后,在京审理的与“新中国第一大卖官案”相关联的第3位黑龙江省高官。
据媒体报道,韩桂芝于2004年2月被中纪委来人带走,3月份被双规。2004年6月10日,黑龙江省政协九届七次常委会决定免去韩桂芝省政协主席的职务。2004年10月,中纪委给予韩桂芝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经调查,韩桂芝在任黑龙江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副书记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曹某、马某、沈某、某公司董事长姚某等多人多次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950万元,其中大部分涉嫌受贿。
据悉,因韩桂芝的行为涉嫌职务犯罪,又是正部级干部,最高检反贪部门联合北京市有关检察机关于2004年7月介入调查韩桂芝案,但检方目前并没有对外透露案件进程。
另据报道,于2005年3月21日开庭审理的“新中国第一大卖官案”的主角马德供述,他曾给韩桂芝送过80万元。韩桂芝以马德的名字把钱存入银行,但存折却送给了其妹妹——哈尔滨某局常务副局长。在韩桂芝受贿案中,他的妹妹、两个儿子和儿媳都卷入其中。
2004年2月20日,韩桂芝被中纪委从医院带走,三天后中央有关部门召集黑龙江省副省级以上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正式通知韩桂芝被立案审查。
2004年1月21日(农历除夕)下午,韩桂芝的大儿子、黑龙江省光大银行副行长陈泓播被中纪委来人从家中带走。
韩桂芝被立案审查后,她的二儿子和两个儿媳,以及前文提到的她的妹妹,均被“双规”。
韩桂芝,女,生于1943年2月,大学毕业三年后于1968年到大兴安岭林区工作,一干就是20年。1988年,韩桂芝回到哈尔滨,先后任黑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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