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高校招生工作透明度,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各高校尽快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在高招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
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高校招生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高校招生章程,依法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各地、各高校要结合高校招生工作的特点和本地、本学校的实际,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在报名、考试、录取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招生信息。
教育部强调,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的原则,把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抓紧抓实。(完)
教育部:违反高招“六不准”规定者将受严惩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吕诺)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确保高招公平公正,教育部近日明确提出招生工作“六不准”规定,声明对违反规定者将严厉查处,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工作“六不准”为: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完善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要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教育部强调,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完)
教育部要求高招强化特殊类型招生等四方面管理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吕诺)记者24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管理,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各高校重点强化调整计划使用、定向就业招生、独立学院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四个方面的管理。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得为吸引高校在本地区增投计划而降低投档要求,高校不得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费,同时必须公示本校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严格执行国家定向就业招生的相关录取政策,高校不得指定行业、单位或某一局部地区的生源招收定向就业生,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定向就业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独立学院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外语非通用语种单独考试、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等招生类型,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严格测试程序,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督,并实行入选考生公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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