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制定并下发《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的合作规定》,推动我国反洗钱协作机制的健全与完善。
《合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可疑交易线索核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合作机制、内容和程序。可疑交易线索核查的协作工作,由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管理,双方将建立核查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协调会议。双方将建立联合督办制度,跨地区和重大、复杂的可疑交易案件,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联合督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对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可疑交易案件联合督办。双方还将建立情报会商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共同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审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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